德州市振兴乡村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成立于2021年11月12日,是按照德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由德州市财政局代表德州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成立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承担乡村振兴领域产业市场化的经营载体,主要承担中央、省、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涉农项目建设,承担“德州味”农产品品牌运营建设,引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撬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德州由传统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食品名市转变,协同县、乡村和广大新型合作组织探索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德州模式”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任务。为满足集团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一级子公司3名职业经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一)北方食谷(德州)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1名;
(二)德州市城乡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1名;
(三)德州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2.熟悉国家经济、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有一定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需足年足月计算)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等的获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情形未按规定做出处理或处理后仍影响使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一级子公司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公告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及履历业绩评价、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应聘者可通过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德州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看选聘信息。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7月14日18:00
(二)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一级子公司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连同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报名电子邮箱(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在标题中注明“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标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报名)。
相关资料包括:《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一级子公司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最晚可于面试审核前提供)、报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等扫描件。
(三)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报资料至指定邮箱后,德州人才发展集团将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等进行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谈人员。
五、面谈
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谈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及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阶段。
六、资格复审
面谈通过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应按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向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提交《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七、面试及履历业绩评价
(一)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通过短信、电话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二)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计入面试成绩。
八、背景调查、体检、公示与聘任
(一)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身份及学历核实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分数排名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任。按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委托机构官网或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子公司依法依规聘任,办理相关手续。
九、组织与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34-2252961。
通讯地址: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人力资源部(德州市天衢新区三八东路鑫星国际23楼)。
十、其他
(一)报名、考试及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德州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有权根据报名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并有权根据报名人数、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个别岗位要求或核减选聘计划。
(三)除指定报名渠道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渠道的报名信息。
(四)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享有本次选聘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由德州市振兴乡村集团党委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534-2385713